泊车资讯

 将军澳中心泊车收费:

日期 每小时
星期一至五 HK$2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HK$22

所有于PopFood及PopDeli的有效电子消费,只限换领将军澳中心商场的免费泊车优惠及只限停泊于将军澳中心商场时租停车场(不适用停泊于PopCorn/PopDeli/PopFood时租停车场)

12 / 24 小时泊车

车场 12小时泊车收费^1 24小时泊车收费^2
露天车场 $90 $120
室内车场 $110 $140

所有泊车优惠只遍用于一般私家车

^1 – 12小时泊车必须为同一天12小时内(以入车时间计算),直至同日晚上23时59分,停泊不多于12小时。如晚上23时59分后,所有额外泊车时数将会以每小时或以24小时泊车收费计算(以最优惠收费计算)。

^2 – 每次泊车时数最多为24小时。

The Point EV Super Charging 特快充电(只适用完成登记免触式泊车服务及启动自动缴费服务的The Point会员)

为进一步提供更优质的商场服务体验,Park Central G/F 时租停车场共设有4个The Point EV Super Charging 特快充电。The Point 特快充电服务提供的输出功率上限为60kW,实际充电功率及充电速度会因应不同因素而有所差异,包括电动车的型号、电动车可支援的功率、电动车内的设置、电池设定及充电状况。

楼层 车位 每节充电费用 (15分钟为一节*) @
G/F 时租停车场 29,30,31,32 1. 全数积分兑换▴:2,500 积分

2. 以积分▴及绑定信用卡自动付款:1,000 积分 + 缴付HK$20

3. 以绑定信用卡自动付款:缴付HK$35
  • @ 每名会员每日于将军澳中心(商场)最多只可使用电动车充电服务一次,充电时间每15分钟为一节,一个充电节数或连续两个或以上充电节数均视作一次充电服务。根据「开始充电」的时间,会员在以下时段内可进行的最多充电节数为
    • 早上10:00 – 晚上21:59 (最多2节共30分钟)
    • 晚上22:00 – 翌日早上09:59 (最多3节共45分钟)
    当充电时间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停止供电服务。
  • ▴  会员每月(以每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计算)可以使用全部或部分积分兑换最多6次充电交易(同一充电交易下,不论以积分兑换多少节数,亦视当1次兑换),随后充电交易则只能以预设信用卡支付。系统会在每个月的第一天自动将以积分兑换充电交易的次数重置为6次。每月剩余以积分兑换充电交易的次数,不会转移到下一个月。
  • * 会员需透过手机应用程式选择充电节数,而实际充电时间则由按「开始充电」起开始计算,直至所选择的充电时节结束 或 会员按「停止充电」。如实际充电时间比较选择节数为短,系统仍会按照会员选择之节数收费。电动车充电时间及费用以The Point系统所显示的纪录为准。
  • 顾客如有疑问,可前往商场一楼顾客服务中心查询换领信息。

免费泊车推广:
The Point会员于场内消费享有免费泊车

免费泊车优惠(只限The Point 会员)(只适用于入车时间为10am-10pm)

电子货币消费金额
(公众假期及周末)
电子货币消费金额
(非公众假期平日)
免费泊车时间
HK$200或以上 HK$100或以上 1 小时
HK$400或以上 HK$200 或以上 2 小时
  • The Point会员须于上述指定日期凭即日机印发票及相关电子消费存根(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银联闪付(QuickPass) 、微信支付、 支付宝、八达通、八达通O!ePay, Tap & Go拍住赏及TNG Wallet) 到指定地点换领此泊车优惠,逾期无效。
  • 顾客如有疑问,可前往商场一楼顾客服务中心查询换领信息。

 

凭以下The Point积分换领

 

凭以下The Point积分换领

使用The Point积分可享免费泊车优惠

优惠期 积分
                  星期一至星期五             1500积分 / 小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3000积分 / 小时
  • 有关免费泊车优惠详情,请往顾客服务中心查询。

 

1小时免费泊车券之条款及细则:

  1. 每次最多可使用2张并最多可享合共5小时免费泊车优惠,此优惠之入车时间为10am-10pm。
  2. 此券须盖有将军澳中心(商场)印章并于有效日期前使用,方为有效,逾期无效。
  3. 领取泊车券后不能即时使用,须于下次进场时连同即日(任何电子消费HK$1或以上)有效电子单据才能使用。
  4. 此券须为The Point 会员方可兑换1小时免费泊车优惠。
  5. The Point 会员须于付款或换领免费泊车优惠前出示此券。
  6. 除以即日消费额或指定The Point 积分换领泊车优惠外,此券不可与将军澳中心(商场)其他优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SmarTone及新地会优惠)同时使用。
  7. 不接受任何于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购物之电子消费。
  8. 只接受泊车券正本,影印本恕不接受。泊车券不可兑换现金或作现金使用。 如有任何损毁或涂改,将视作无效,不予补发。
  9. 如有任何争议,新鸿基地产及将军澳中心(商场)保留行使此优惠之最终决定权。 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